西安港实业有限公司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
信息来源:招采通发布时间:2025年06月04日 16:18浏览次数:276次
采购人 | 西安港实业有限公司 | 采购类型 | 竞争性磋商 |
资格审查 | - | 项目类型 | 服务类 |
西安港实业有限公司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
(招标编号:ZZGJ-2025XA037)
公示结束时间:2025 年 06 月 07 日
一、评标情况
标段(包)[001]西安港实业有限公司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:
1、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
中标候选人第 1 名:北京观韬(西安)律师事务所,投标报价:75.0000 万元,质量:合格,
工期/交货期/服务期:730 天;
中标候选人第 2 名: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,投标报价:60.0000 万元,质量:合格,工期/
交货期/服务期:730 天;
中标候选人第 3 名:陕西莱锦律师事务所,投标报价:76.9000 万元,质量:合格,工期/
交货期/服务期:730 天;
2、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
中标候选人(北京观韬(西安)律师事务所)的项目负责人:任虎/;
中标候选人(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)的项目负责人:张雪/;
中标候选人(陕西莱锦律师事务所)的项目负责人:王堂亮/;
3、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
中标候选人(北京观韬(西安)律师事务所)的资格能力条件: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
求;
中标候选人(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)的资格能力条件: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;
中标候选人(陕西莱锦律师事务所)的资格能力条件: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;
4、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
中标候选人(北京观韬(西安)律师事务所)的评标情况: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;
中标候选人(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)的评标情况: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;
中标候选人(陕西莱锦律师事务所)的评标情况: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;
二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
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
1.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。 2.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。3.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(1)提出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(2)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(3)必要的法律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(4)提出异议以及送达的
日期应当合法有效(5)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
4.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中洲国际项目管理(西安)集团有限公司,联系人:屈梅梅,
电话 18092311705
三、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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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监督部门
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港实业有限公司招采部。
五、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西安港实业有限公司
地 址: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泽路 3369 号 802 室
联 系 人:王先生
电 话:18509209805
电子邮件:/
招标代理机构:中洲国际项目管理(西安)集团有限公司
地 址: 西安市港务区新筑街道招商局丝路中心 C 座 16 楼 1623 室
联 系 人: 屈梅梅
电 话: 18092311705
电子邮件: 549523524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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